云南13起野生菌中毒!享美味不见“小人人”要注意这些
2024-05-19云南民族旅游网
原标题:云南13起野生菌中毒!享美味不见“小人人”要注意这些
虽然每年均有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但不少人对于这一美味仍然无法拒绝。7月21日,云南网从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云南省食品安全办)获悉,今年以来已接到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报告13起,涉及7个州市11个县市,上市期间食品安全办将继续加大对食用野生菌交易市场的巡查力度,谨防品种不明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守护好“老饕”们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夏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截至今年7月17日,云南省食品安全办接到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报告13起,涉及昆明市呈贡区,昭通市镇雄县,红河州蒙自市、石屏县,临沧市沧源县,文山州广南县、麻粟坡、文山市,楚雄州南华县,玉溪市华宁县7个州市11个县市,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制作了野生菌食用常识图谱和宣传短片,印制了60万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画和小折页,组织开展了预专项监督检查,并发布了2017年夏季食品安全预警,有效遏制了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云南省食品安全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洪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大对食用野生菌交易市场的巡查力度,谨防品种不明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并严格禁止集体供餐单位、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幼儿园、婚宴、农村自办宴席和施工工地等重点监管单位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菌,严防群体性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并强化食用野生菌中毒人员应急救治,切实降低食用野生菌中毒人员的死亡率。
据云南省食品安全办介绍,在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同时,还将结合云南实际,注意防控其他中毒事件的发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部门将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宣传普及,开展预警提示,告知人民群众不要采食野生果实,不要用野生果实酿酒,应特别警惕不能食用草乌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加工的食物。
【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小贴士】
食用野生菌中毒的严重危害
云南省野生菌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其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且不易鉴别。误食有毒野生菌,毒素会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进而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心脏等器官。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后没有特效疗法,病死率高、风险极大。
家庭食用野生菌注意事项
不要采集或选购不认识的菌类,对自己熟悉并确定为无毒菌的,也不要混杂加工食用,因为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杂炒煮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烹制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尽量不要饮酒。
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就诊
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家庭食用野生菌中毒后的急救措施
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稀盐水,并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同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救治。让中毒者饮用少量糖盐水补充液体,防止脱水导致休克;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野生菌样品,使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
(文章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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