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01-04 18:44:06|来源:环球游报
记者 李鹰斐 通讯员宁春云
1月3日中午,澄江县海镜派出所联合华宁县抚仙湖管理局成功劝阻一起佛教徒往抚仙湖放生鱼类事件。
据了解,1月3日中午12时,海镜社区抚仙湖东岸出现了7辆小轿车和1辆皮卡车,从车上下来40余名佛教信教徒,准备将车上带来大量鱼类放入抚仙湖。澄江县公安局海镜派出所闻讯后,联合华宁县抚仙湖管理局立即前往调查。
经调查,参加放生的40余人是来自华宁县和昆明等地的佛教信徒,他们用8辆车拉来鳙鱼、鲫鱼、草鱼、鲢鱼等种类约5000余尾鱼,这些鱼未经有关部门检疫,其放生行为也未经抚仙湖管理局批准。因在欲放生的鱼类中,鲢鱼非抚仙湖土著鱼。派出所民警和抚仙湖管理局人员向信教徒全面宣讲《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告之随意放生将可能对抚仙湖的生态造成影响。若强行放生,其行为将违反《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必将受到相应处罚。在耐心劝解下,放生者终于放弃了向抚仙湖投鱼的打算。
澄江警方提示:“放生”本是行善的一种表现,但我国有规定,放生前,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因此,在放生前,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可盲目行事,随意放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切莫让善事变成危害生物环境的坏事。
(文章来源环球游报1月5日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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