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奔行拘老赖
2026-06-19云南民族旅游网

通讯员 刘剑松 孟令平
近日,楚雄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常富带领执行干警刘子意、刘长锐往返1300公里,历时36小时,成功将被执行人卢某从景洪市拘留所带回楚雄市法院。
据介绍,卢某与申请执行人陈某存有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卢某向陈某借款5万元,应付利息1.5万元,到约定期限后卢某未能还本付息,陈某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卢某于2017年12月底前偿还陈某65000元。案件生效后,卢某未履行。2018年2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卢某敦促其尽快来履行还款义务,但卢某每次总以不同的理由忽悠执行干警,从不拿出实际行动,执行干警也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8月18日,一直找不到的卢某突然现身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执行局副局长李常富获悉后,第一时间与景洪市法院取得联系,委托景洪市法院前往查找卢某,并对其依法进行15日异地拘留。景洪市法院火速出警,当天晚上9点15分,将卢某收押看管在景洪市拘留所。
拘留期限将满,卢某仍然不履行法律义务。为防止好不容易找到的卢某“消失”, 李常富一行于8月31日8点30分驱车前往景洪。经过近9个小时的车程,17点40分,终于抵达景洪市法院,和景洪法院协助执行的干警会合,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9月1日一早,李常富等人前往景洪市拘留所带出卢某,又马不停蹄的踏上了归程。返回途中,执行干警沿途做卢某的思想工作,让其迅速筹钱。晚上20点40分,卢某被带回楚雄市法院。随后,申请人王某及其妻子也来到执行局办公室。
在楚雄市法院执行局里,执行局长岳树振和执行干警一起,反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在经历过拘留并被千里连夜带回,卢某知道自己再也没地儿躲了,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并主动恳请陈某原谅,请求给他一些时间还钱。
最终,卢某想办法筹交了15000元执行款,并承诺从10月起,每月还款5000元,分10次还清。(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8年9月14日第1157期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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