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鸥发微博炫耀 知错道歉接受处罚
2026-10-05云南民族旅游网
本报讯(记者 浦绍猛 通讯员 王豫锋)2月26日中午,一名网友发了一条微博,是一组自己手抓海鸥的图片。从图片上可以看到男子双手抱着一只海鸥,满脸笑意的向身边的人展示着手里的海鸥,同时,他还在微博上配上一句文字“兄弟们给他配句台词”。
这一举动,让广大网友瞬间炸开了锅,大家纷纷在这名男子的微博下发表评论、谴责他抓海鸥拍照的不文明行为。
有网友表示,这样伤害海鸥的行为发生过多次,还是希望游客们能多了解下保护海鸥的规定,同时也提醒这名男子他马上就要被处罚了。还有一些网友对这名男子进行了言辞激烈的谴责。
很快,这名男子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不当,立刻向大家道歉。
他表示,由于自己太喜欢海鸥,所以才做出了这样的事,同时他还解释到,他手上的海鸥并不是自己抓的,而是从身旁的人手上接过来的。在事情发生后,也有工作人员对他进行了教育,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所以主动在微博上认错。
而像这样伤害海鸥的事情,之前也曾多次发生,相关部门还专门在很多观鸥点都设置了警示信息。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西山分局李亚军局长介绍:“如果是故意猎捕伤害的,我们会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如果是不小心的话,我们会进行相关的教育,普及红嘴鸥的保护常识。”
2月27日中午11点半,在西山森林公安的陪同下,26日在微博上发布抓海鸥照片的网友出现在了海埂大坝。
当事人小贺说:“几个朋友过来玩,初次到这边,刚刚上海埂大坝,刚从楼梯上来就看到一个女的,她手里拿着一只海鸥,我们就感到很好奇,就问她,可不可以她拍完了给我们拍一下,我拍的时候这边工作人员就过来制止了,就拍了一张我的朋友都没拍。”
小贺说,由于是第一次来昆明游玩,并不了解相关规定,觉得好玩于是在朋友的帮助下将照片发到了微博上,没想到这一举动立即引来了广大网友的谴责,这时他才反映过来事情严重了。
小贺:“当时我就给每个网友都道歉了,你们也看得到的,我这样的行为造成不良的影响之后,我自己也反思了,我马上就在最小的范围内制止了(删除了)。”
在网友举报仅2个小时后,西山森林公安就联系上了当事人小贺,小贺也立即返回昆明配合调查,并表示愿意公开道歉,呼吁游客文明观鸥。
西山森林公安也表示,他们已经对当事人小贺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接下来小贺可能还要面临行政处罚。
西山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王曙辉介绍:“2月26日下午两点钟左右我们就和当事人联系上了,通过微博私信他,留给他电话以后他就主动跟我们联系,下午5点就到我们单位配合我们调查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他违反了第22条的规定,我们根据第46条的规定,将对他进行一个林业行政处罚,将对他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的行政处罚。”(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9年3月8日第1179期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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