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二级保护动物猎隼
2026-08-20云南民族旅游网

通讯员 於哲静
2018年10月16日晚19时30分,官渡森林公安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大板桥派出所有一只鹰需要移交,请出警处置。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大板桥派出所接收了这只鹰。
据介绍,派出所民警在值勤过程中发现有人手上拿着一只死鸡,引诱老鹰飞来自己手上停留,民警随即救下这只鹰,并对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经初查,这是一只猎隼,无外伤,警方提示,猎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是一种大型猛禽,主要以鸟类和小型动物为食,数量非常稀少,不可擅自抓捕或出售。(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8年11月2日第1162期A3版)

-
昆明老科协圆满完成换届 银发智慧再启科技新程2026/08/20

-
穿越历史对话先贤 凝聚力量赋能发展2026/08/19

-
罗平县政协开展“双推”暨“同听一堂课 同讲一席话 同唱一首歌”活动2026/08/19

-
饮水思源 致富思进|十年帮扶路 红色地都情2026/08/19

-
穿越时光的旋律,致敬永远的邓丽君2026/07/26

-
南湖红船连乌蒙万里助学践初心2026/07/26

-
共建翡翠交易新平台 共享中缅发展新机遇2026/07/26

-
2026春城多展联动融合赋能,放大城市会展经济效应 2026昆明咖啡展 、2026昆明宠物博览会2026/07/25

-
筑牢边疆平安屏障 护航高质量发展2026/07/24

-
淮安大学“来自远山深处的力量”第13季云南支教团:寻访鹤庆人文 体验白族扎染2026/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