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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八)

发表于:2016-11-10 16:19:38|来源:云南网

第三十四章 弘扬和传承优秀民族文化

围绕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建立健全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弘扬和保护传承体系,丰富和发展云南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一、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

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民族文化观,强化云南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开展全省文化资源调查,加强对传统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的研究、挖掘和阐述。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建设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加强文化保护地方性立法。建立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古籍合理保护开发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资助、激励机制。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展示中心、传习馆(所)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出版工作。振兴传统工艺。实施地名文明遗产保护计划。加强农耕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建设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农耕文化示范区。

二、扩大云南民族文化影响力

充分挖掘云南传统民族文化的独特价值和鲜明特色,积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利于民族文化发展的良性机制。汲取云南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思想精髓,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对其内涵加以补充、扩展、完善,激活其生命力,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把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融入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美丽宜居乡村。加强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文交流中心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讲好民族故事,传播云南声音。

第三十五章 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

依法维护民族团结、依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依法保障各民族平等权益,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建的民族工作格局。

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以全面脱贫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和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实现跨越式发展为重点,继续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社会化、大众化、实体化为重点,在农村普遍推广民族团结公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示范乡(镇);在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社区,推进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在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在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地区开展跨区域的示范创建活动,在边疆民族地区用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适用技术的宣传普及,推进创建活动全覆盖。

二、推进宗教关系和顺

推进民族宗教立法工作,提高宗教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问题,防止宗教因素影响民族团结,防止民族因素影响宗教和顺。推进支持宗教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涉及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联动机制、领导干部与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边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支持标志性、文物性宗教场所修缮和本土化建设,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需求。

三、创新民族工作机制

坚持和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工作机制。推动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大力推广强基惠农“合作股份”、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军地共建”“警地共建”“网格化”管理,提高民族地区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要提高少数民族干部使用比例,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要各配备1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

四、加大城市和散居民族扶持

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学、就医、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和创业发展。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加快构建流出地和流入地信息互通、工作衔接、共同负责以及以流入地为主的工作格局。加大对散居民族地区民族乡、少数民族散居村的扶持力度,努力使民族乡、少数民族散居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

专栏24 加快民族地区发展重大工程和行动计划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程。建好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库,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文艺汇演和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传媒译制中心。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程。对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395个行政村,以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服务提升、安居房及美丽家园建设、产业发展、素质提升为重点,巩固和提升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实现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民族文化“双百”工程。打造100个全国知名的带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民族文化精品,推出100名全国知名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新带头人。

名人故旧居保护工程。调查全省名人故旧居情况,按照分类保护的原则,加强对名人故旧居的抢救、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

面向南亚东南亚文化辐射设施工程。建设一批边境口岸国门文化交流中心、边民互市点(边境通道)国门文化友谊广场、边境较大自然村国门文化交流设施。建设东南亚南亚考古研究基地。

中国数字电视地面传输工程。借鉴在老挝、柬埔寨成功推广中国数字电视地面传输工程(简称DTMB)的成功经验,争取在缅甸、孟加拉国、尼泊尔、印度等南亚东南亚国家继续推广实施该项目。

对外翻译工程。整合省内现有的1个翻译行业协会、20多个翻译公司以及各类翻译社团的力量,组建南亚东南亚翻译中心,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移动客户端等提供商服务,推动中国话语、中国声音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本土化传播。

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争取国家支持,支持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江川李家山、晋宁石寨山、澄江金莲山、龙陵松山战役遗址、大理太和城遗址等遗址公园。

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程。在全省选择建设3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30个少数民族特色乡镇,实现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少数民族文字出版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配备民族文字数字出版软硬件等设施设备,建设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基地或中心,出版云南各少数民族急需的民文版图书及反映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图书。

“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创建10个示范县市、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和100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打造一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示范典型,抓点带面推动示范区建设。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安排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补助经费、宗教教职人员和代表人士培训补助经费,每年考核验收并命名100个和谐寺观教堂。建设中国巴利语系高级佛学院。

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完善民族地区县、乡、村三级政务(为民)服务平台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专栏25“三屏两带一区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屏障。地处我省的西北部,是怒江、澜沧江、金沙江三江水源涵养的重要区域,是滇金丝猴等重要物种的栖息地。属国家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有7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区域内分布有水青树、景东翅子树、大王杜鹃、云南榧树及黑冠长臂猿、蜂猴、绿孔雀等许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珍稀动植物。属国家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有2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南部边境生态屏障。本区域与缅甸、老挝和越南3国接壤,是亚洲象、绿孔雀、望天树等重要保护物种的分布地,是亚洲象、亚洲野牛、印支虎及其国外栖息地的主要通道。属国家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有5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滇东-滇东南喀斯特地带。地处我省东南部与贵州、广西接壤的喀斯特地带,有丰富的碳酸盐岩。属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有6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干热河谷地带。包括金沙江、怒江、澜沧江、元江(红河)等江河及其支流的干热(干热、干暖)河谷。区域内光热资源丰富,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带。有11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高原湖泊区。全省湖泊众多,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44个,滇池、阳宗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洱海、程海、泸沽湖是我省著名的九大高原湖泊。属国家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有2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其他点块状分布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包括轿子山、苍山洱海、高黎贡山、白马雪山等2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铜壁关、珠江源、帽天山等3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狮子山、蝴蝶泉、石宝山等58个州市级自然保护区,彩色沙林、磨盘山等4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丽江古城、“三江并流”自然景观、石林、澄江化石遗址、红河哈尼梯田等5个世界遗产地;拉市海、纳帕海、大山包、碧塔海等国际重要湿地,普者黑、洱源西湖等7个国家湿地公园,以及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湿地;松华坝水库、东风水库等49个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大理、西双版纳、腾冲火山热海等1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昆明阳宗海、通海秀山等54个省级风景名胜区;金殿、巍宝山等27个国家级,小黑江、大围山等14个省级森林公园;石林岩溶峰林1个世界级地质公园,禄丰恐龙、大理苍山等9个国家级地质公园;抚仙湖特有鱼类、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等14个国家级,漾弓江流域小裂腹鱼、南滚河特有鱼类等2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官渡区、嵩明县、寻甸县、沾益区、会泽县等5个省级牛栏江流域上游保护区水源保护核心区等。属禁止开发区域,是国家和云南生物多样性宝库的主要载体。

第九篇 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的美丽云南。

第三十六章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一、推动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

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各地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重点开发区适度扩大区域中心城市规模,发展壮大与中心城市具有紧密联系的中小城市,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人口、产业和经济聚集,建成全省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核心区。农产品主产区以增强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为主要发展方向。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禁止开发区实行特殊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将不适合居住和开发的区域、水源保护区域、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域的居民逐步有序外迁。健全差别化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和县域经济考核评价制度。积极推动西双版纳州和玉龙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制定和实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二、构建空间治理体系

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基础上,统一土地分类标准,推动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和空间“一张图”管理,建立定位清晰、层次分明、功能互补、衔接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检测工程。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开展地理省情常态化监测,健全覆盖全省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

第三十七章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扩大生态产品供给,巩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一、构建“三屏两带一区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以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屏障、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南部边境生态屏障、滇东—滇东南喀斯特地带、干热河谷地带、高原湖泊区和其他点状分布的重要生态区为核心的“三屏两带一区多点”生态安全格局。推进迪庆州、广南县、勐海县和洱源县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工作。

二、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全力实施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十大行动”计划。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护,力争将全部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对原始林、热带雨林等独特天然林实行重点保护,在天保工程区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抓好国家珍贵林木和储备林基地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在生态脆弱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推动陡坡地生态治理,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干热(暖)河谷、泥石流区、高寒山区、五采区等困难立地造林。增强森林碳汇功能,建立和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橡胶生态化种植方式,调整优化森林结构,加强新造林地管理和森林抚育,完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加强资源整合,扩大国家公园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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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责任编辑:李宗蓉Update Time:2016-11-10 1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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