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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莉:七乡女法医

2024-05-18云南民族旅游网

通讯员 梁正发

周晓莉,女,今年38岁,现在文山州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任专职法医并兼事故处理员,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的尸体检验、伤情鉴定、伤残鉴定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初识她的人都很难想象她是名法医,因为那血腥残忍、严酷冷峻的法医形象确实难与女人划上等号。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柔弱的女子,凭借着对法医事业的坚定执着和一丝不苟、刻苦钻研、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战胜了女性心理和生理上的诸多弱点,不仅挑起了本辖区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法医检案工作,更在经久残酷的日常工作中,练就了娴熟的专业技艺与高超的交通事故损伤勘验分析能力,一次又一次为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了有力佐证,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工作难题。工作至今,她共参加尸体检验九百余例,尸体解剖近百例,伤情鉴定与伤残评定八百余例,总结并发表专业学述论文八篇,其中的《交通事故损伤特征分析》被国家核心期刊、我国法医学专业权威杂志《中国法医学》刊载。与此同时,她兢兢业业、吃苦耐劳、孜孜奉献的工作作风也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多次荣获专案破获嘉奖、个人嘉奖、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并于2013年荣立了砚山县公安局个人三等功。

 

用事实说话的法医能手

面对血淋淋的事故现场,有的人狂呕不止,看着缺胳膊断腿的尸体,有的人不寒而栗。然而作为法医兼事故处理员的周晓莉,她的工作性质让她不得不与血淋淋的事故现场打交道。

法医是常人难以接受和从事的工作,周晓莉刚参加工作时,面对一个血淋淋的交通事故现场,她也曾畏惧过,也曾胆怯过,但肩上的警察责任、神圣的法医职责告诉她:“还原事实真相,替死者说话胜过一切!”

2014年9月10日,在砚文二级公路上,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货车相撞,几分钟后,一辆中巴车和两辆小轿车在路过现场时,又碰撞到了肇事现场地上的摩托车,再次碾压了倒地受伤的受害人。

周晓莉赶赴现场,初步调查勘验的结果是,摩托车与小货车相撞后,摩托车驾驶人余某摔跌在现场路面,一辆中巴车驶过现场后停于路旁。随后又有两辆轿车先后驶至事故现场,前一辆小轿车避让开路面上的余某后,后一辆小轿车碾压了余某。

为让事实说话,周晓莉并没有简单听信现场人员的证词。经对死者检验后发现,余某尸表损伤系多次致伤形成的复合性损伤。在征得死者家属同意后,周晓莉对余某尸体进行解剖,发现死者存在头部撞击伤、胸腹部轧压伤、拖擦伤等。而且头部撞击伤是致命伤,也是死者直接死亡的原因。死者胸腹部轧压伤导致胸腹腔内多脏器破裂且程度严重,亦足以构成致命伤,但鉴于死者胸腹腔内无明显积血,不符合个体生前损伤的特征,认定为死后所致。

解剖检验明确了余某死亡与肇事车辆间的因果关系,为案件的顺利办理和法庭审判提供了科学证据。

 

每个结论都经得住考验

本着对伤者、死者负责的态度,周晓莉对待工作从来都是一丝不苟。她常说“作为法医,我们所得出的每一个结论都要经得住考验”。她始终认为交通事故的尸体检验不仅能为案件事实分析提供证据,能为许多复杂案件的侦破提供证据和线索,还能将多元、散在的案件证据串连成链,甚至在其他证据稀少的案件中也能作为定性依据。

2012年11月的一天,砚山县公安局接到一起报警,有人在盘龙乡一个村庄内盗狗,被发现后,嫌疑人骑两轮摩托车逃离,途中不慎摔伤,又被群众打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砚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请交警大队联合调查。

交警大队派周晓莉参与该案调查。尸体的检验中,周晓莉发现死者有严重颅脑损伤,为死者逃离时摔伤所致,且是致命伤。死者体表虽有少量足踢及拳击的伤痕,但其程度较轻,不足以致命。结合道路现场勘查痕迹及现场摩托车倒地处路面质地特征综合分析,认定此案系死者在逃离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至颅脑损伤死亡。

但是这个结论却不为死者家属接受,上级技术部门也对这个结论产生质疑,面对质疑,周晓莉约同行部门法医,对尸体进行多次重检,对尸体头部各个损伤细节一一甄辩,细致测量死者颅骨骨折线与头皮可疑损伤带的夹角,区别颅骨骨折形态方向和范围等损伤特性,最终确认死者系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据统计,自参加工作以来,周晓莉共参加尸体检验九百余例,尸体解剖近百例,所作出的尸检报告从无差错,几十起重特大案件因她的法医结论顺利推进。

 

技术过硬的法医尖兵

为了明确伤者,死者受伤、死亡原因和形成过程,周晓莉一直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弥补经验上的缺陷,每个部位、每个损伤她都要重复检验好几遍。在不遗不漏的细心态度下,每次解剖前,她都要重新温习学校老师和书本上教授的解剖方法、重点,带着问题与查验重点去尸体上寻找答案,她常常在解剖台前一站就是六七个小时。就是这样的执着与坚持,让她在不断实践、不断磨练中成长起来,专业技能日臻成熟。

也是这种坚持和执着,现场勘查中,周晓莉总能发现一些常人不易察觉到的“微量物证”。

一次大货车辗压行人的事故现场:当周晓莉与事故勘查民警刚赶到现场时,满路铺撒的人体组织碎块立即映入她们的眼帘,由东至西近三十米的路面上,地毯式的铺散着人体残肢和内脏组织碎末,人体四肢与头颅破碎散落、躯干部外形特征早已不复存在,加之烈日当顶,仅事发一小时后的事故现场已恶臭扑鼻,围观群众尽管好奇但都因忍受不了这臭味而离得远远的!可为了检验现场组织碎块的整体分离特征、细致查找尸体上与车辆的接触撞击伤以便确定行人的行走方向与状态,周晓莉没顾得上臭,她先扒在路面上像找“金子”似的一点点查验那些恶臭的碎块、接着又将那碎得难以拾捡的组织碎块尽可能的收集与拼凑以检验相应创口吻合特征,当时,连站在一边的死者亲属都嫌恶心、不愿近身,看到了周晓莉同志的那认真劲,本还对交警持怀疑态度的家属终于平静的表示:我们相信交警,交警一定会公平公正、细致认真的为我们处理好这起事故的!

周晓莉先后从事过刑事法医检验,法医DNA检验,毒化检验,交通事故现场痕迹检验等公安技术工作。在常年的尸体检验中,她成长为一名技术过硬,能抗大案的法医尖兵。

“法医是个技术活,耐心,细心,严谨是做好法医的基本功。作为一名法医民警,我痛并快乐着,一个案件真相得以还原,一个结论得到验证,我都很欣慰,也很有成就感。”周晓莉说。

 

“不尽责”的母亲

作为一名女法医,她战胜了女性的脆弱,面对再艰辛工作她也能从容不迫。但面对需要关爱和照顾的亲人时,她却没能做好自己。她也是女儿也是一名母亲,她也想像别人一般多陪在女儿身旁、常孝于母亲膝下。然而,每当接到报案之后,她总是能放下所有,第一时间奔赴事故现场。因为她认为“时间越早、动作越迅速,对还原事件真相越有帮助”。

工作上,她没一次因私事请假,没一次责难、推诿、拖延检验。为了每一个案件的结论真实可靠,她常常一个人呆在检室直到深夜,把女儿一个人丢在家里已是家常便饭,当深夜回家看到女儿拿着铅笔扒在书桌前睡着的画面,她深深感到了内疚却又无可奈何。母亲年迈多病,偶尔发病卧床需人照料时,为她找药递水的不是自己却是那仅仅十岁的女儿,有时女儿被婆婆的病吓得哇哇大哭打电话给她,她也只能让好朋友帮忙去照看一下……每每想到这些,她的眼泪总忍不住流下来。

有人说,选择了一种职业,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而她认为,对于一名人民警察、对于一名法医而言,选择了这种职业,就意味着选择了牺牲和付出,选择了特有的铸就忠诚的方式。这种牺牲,不是体现在豪迈的语言上,而是体现在默默无闻、孜孜奉献的工作中,体现在脚踏实地、认真较劲的工作作风上。这种忠诚,不仅需要忘我的精神,更需要坦荡的心胸、知识的累积以及能力素养的磨砺提升上,更需要对科学的不懈追求以及对实践的不断总结上。这就我们的法医——爱岗敬业的周晓莉同志。

(文章来源环球游报1月12日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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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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