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森警 宣教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2025-06-28云南民族旅游网
自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以来,云龙县森林公安局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倡导群众拒捕、拒养、拒食野生动物,形成全民共同爱护、保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以来,经群众主动报警,已成功救助野生动物10余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只,其余为三有动物。
1月12日漕涧镇纸厂家属区张凤雄到云龙县森林公安局漕涧派出所报警称:“昨晚一只麂子误入他家的菜园子地觅食,请求协助将其放生”。我局漕涧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对麂子进行救助。经鉴别其为野生雌性赤麂,体外无严重明显伤痕。当日,民警对赤麂进行喂食,贴心照顾,待其体力恢复后驱车将赤麂运到漕涧林场国有林区放生。
3月20日16时许,家住诺邓镇龙泉街居民李福在黄龙山公园附近发现一只野生动物,并将其送至云龙县森林公安局。经鉴别,该野生动物为果子狸(学名花面狸,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被发现时果子狸有轻微体外伤痕,经过对其喂食、救助后将其放归天池保护区。
5月2日,云龙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云龙县宝丰乡宝丰村下庄村民小组旁有一只大鸟,疑是受伤无法飞翔,请森林公安救助。”接到报警后,云龙县森林公安局及时联系县林业局野保办,并安排民警携带捕捉工具赶往现场。经民警初步认定被救助的这只大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高山兀鹫,是隼形目鹰科兀鹫属鸟类,为大型猛禽,全长约1.2米,头和颈裸露,栖息于海拔2500~4500米的高山及河谷地带,主要以动物腐尸为食。
经民警仔细查看,该高山兀鹫体表无外伤,可能是由于缺食而无法飞翔。目前,该高山兀鹫已被送至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观察饲养,待身体恢复后即可放生。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武装部组织2025年基干民兵集合点验大会2025/06/28
-
云南省八路军新四军抗日历史研究会“智惠云岭 教育先行”思政课走进禄劝红军小学2025/06/27
-
笃行共筑梦 同心致远启征程 ——云南启点教育2025/06/26
-
南博会完美收官!“中国咖啡看云南”闪耀全场,比顿咖啡惊艳南博2025/06/25
-
第9届中国一南亚博览会暨第29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新闻发布会成功举办。2025/06/25
-
南博首发·以“鲜”为媒,共谋发展 省商务厅成功举办中老铁路南向常态化2025/06/24
-
云南省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战历史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在昆明成功举行2025/06/23
-
丽江旭辰海棠果饮品首次亮相今年南博会2025/06/23
-
第9届南博会(3)‖味蕾云南:深山出古茶,惬意在云间2025/06/21
-
梁河县开展2025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社科普及宣传进社区活动2025/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