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回访彰显温情
2026-01-30云南民族旅游网

本报讯(记者 李凌俊 吴丰瑞 通讯员 江荷 区鸿雁)“感谢法官,要不是你们,我们这一家老小可怎么活啊!”近日,马龙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马龙县通泉镇某村进行判后回访,刘大姐刚一见到法官,眼泪就落了下来。在法官的安抚下,她好不容易才稳定了情绪。
今年1月10日,刘大姐的丈夫李某驾驶面包车在马龙县城区一个十字路口处与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李某抢救治疗9天后死亡,其车上的另外三名乘客均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和货车驾驶员段某均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丈夫去世后,刘大姐家不仅失去了收入来源,还欠下了因抢救丈夫而开支的医药费3万余元,加上还要抚养照顾两个尚在读高中的孩子和李某70多岁的老母亲,家里一下陷入困境。
今年5月,走投无路的刘大姐,同两个孩子一起,将货车驾驶员段某、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面包车挂靠的客运公司和面包车投保的交通安全统筹中心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因李某死亡而产生的损失78万余元。
令刘大姐万万没想到的是,在事故中受伤的3 位乘客中,有两人又将他们娘仨告上了法庭,分别要求他们与段某、保险公司、客运公司和交通统筹中心一起,连带赔偿8万余元和4万余元。这雪上加霜的事情让刘大姐一度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诉讼过程中,该案的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研究案情,并多次找到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由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一次性赔偿刘大姐及其二个小孩29万余元,由面包车投保的交通安全统筹中心在统筹座位险范围内一次性赔偿24万余元;由货车驾驶员段某一次性赔偿2000余元。
对于起诉的另外两名乘客,法院最终判决由刘大姐及其二个小孩分别承担赔偿金额中的1000余元和600余元。接到判决的一霎那,刘大姐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和曙光。
回访中,法官向刘大姐了解了近期的生产生活情况、生活中的困难和思想动态,鼓励刘大姐勇敢地面对困难,保重身体。据了解,马龙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情系民生、心系群众,将判后回访作为审判工作延伸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化解纠纷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深刻感受到司法的浓浓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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