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湿地之美. 共享诗意生活新闻发布会在大理举行-时政要闻-时政要闻-云南民族旅游网

守护湿地之美. 共享诗意生活新闻发布会在大理举行

2025-08-22云南民族旅游网

本网讯记者 (刘晓云)8月21日,“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守护湿地之美 共享诗意生活新闻发布会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将高原湿地保护纳入“生态立省”发展战略,构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高位推动湿地保护修复。

湿地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颁布施行《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等不同区域尺度和不同生态要素的法律法规。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和认定办法等系列制度,抢救性保护了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高原湿地,云南的经验做法为国家出台《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提供实践参考;“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和名录制度”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将云南实践上升为国家政策制度。省级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制定实施《云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构建起云南湿地保护修复的“四梁八柱”。

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大理市成功认证国际湿地城市,实现云南省国际湿地城市“零”的突破,向世界展示了云南湿地保护新成效。近年来,云南积极申报国际、国家重要湿地,全省国际重要湿地达5处,国家重要湿地3处,数量分别居全国第3位、第4位。云南湿地公园建设覆盖全省10余个州(市),涵盖河流、湖泊、沼泽等所有湿地类型。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大山包和拉市海等国际重要湿地5处、香格里拉市千湖山等国家重要湿地3处、沾益海峰等省级重要湿地29处,建立泸沽湖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7处、抚仙湖等湿地公园19处,首次构建起完整的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体系。

湿地保护修复体系不断完善。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自然资源厅等16个单位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合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印发实施《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三区”湿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聚焦高原湖泊保护管理,制定湿地修复植物名录及物种负面清单,坚持“一湖一策”,推动湖泊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形成湖泊湿地保护的“云南模式”。积极争取湿地项目和资金,采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科学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等项目,示范带动全省湿地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

湿地监测评估体系不断完善。率先在全国开展湿地资源年度监测,通过卫星影像判读、现地核实等方式,及时掌握湿地面积消长。率先在全国发布《湿地生态监测》地方标准,制发《湿地生态监测规划》和《湿地监测管理办法》,开展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监测评估,推动湿地保护由“开刀治病”转向“健康管理”。率先在全国发布《湿地公园管理评估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印发《湿地公园管理评估办法》,完成全省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评估。

湿地科技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率先在全国成立省政府层面的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建立落实多学科全领域湿地保护科学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在全国开设首个“湿地保护与恢复”本科专业,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及湿地专业人才培养。依托技术力量,高质量完成全省泥炭沼泽碳库调查,为泥炭沼泽湿地实施精细化管理及湿地“碳汇”研究夯实基础。

编辑:尹达天

执行编辑:李瑜玲  黄志民 张宏坤 李希铭 杨宇 娇娇

审核:吴敏昆

终审:主编 尹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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