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8云南民族旅游网
通讯员 余 泽 刘 佳
“我们在对公司的林地巡逻检查时,发现边江公路10公里处的林区内,有人正在装运木材。”10月4日凌晨,景谷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随即向景谷县森林公安局永平林区派出所报案。接警后,景谷县森林公安局永平林区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发案地,对此案开展调查。
经查,嫌疑人系永平镇箐门口村村民万某兴和碧安乡芒井村村民谌某操。二人交代,因生活紧张、在未办理相关采伐手续及未征得林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到景谷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林区盗伐林木。其中,共同盗伐的林木部分已销售到永平镇某木材加工厂。
经鉴定,采伐的树种为桉树,共采伐30株。其行为构成了盗伐林木的共同犯罪行为,万某兴和谌某操对此行为供认不讳。景谷县森林公安局已依法立案调查。目前,案件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