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抚管局充分发挥抚管监督员效用
2025-11-02云南民族旅游网
通讯员 叶云枝
为践行好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战略定位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玉溪市抚管局以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第二阶段及抚仙湖综合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为契机,按工程治理与非工程管理同步实施的步伐,多措并举强化对抚管监督员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其监督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参与监督、共同管理的作用。

强化领导
建立了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区)抚管局长日常抓,层层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对派遣到各辖区及“网格”内的206名抚管监督员进行岗前培训、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积极协调解决监督员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规范管理
制定了《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抚仙湖保护治理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抚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明确抚管监督员发现违反《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行为时,有及时劝阻、制止;劝导的责任和及时上报“网格”负责人及辖区抚管局处置的义务,明确了开展应急备勤、服从管理、收集和反映工作情况、沿湖群众意见建议的工作要求。通过健全的制度、明确的权责、规范的程序来确保抚管监督队伍的规范管理。
加强监管
对抚管监督员履职情况的跟踪考核实行日抽查、月通报制度。日常抽查由市、县、区抚管局有关领导和督查人员采取不定时、不定点、暗访等方式实施,月度考核由县(区)抚管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抚管监督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与聘用期和工资、补贴挂钩。2018年以来,抚管部门已对206名抚管监督员进行日常抽查8次,月考核3次,考核结果98%以上抚管监督员为合格,绝大部分抚管监督员都能按时到岗、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参与监督、共同管理的作用,已对履职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4名抚管监督员进行更换处理。
重视宣传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把护湖政策宣传工作贯穿于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的始终,采取电视公益广告、报纸专刊、微信、微博等多形式、全方位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抚仙湖。2018年以来,玉溪市电视台、玉溪日报社发布相关报道8篇,通过微信公众号“抚仙湖发布”发布信息142条、微博“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信息32条、市政府网站下属子频道“玉溪·抚仙湖”发布信息198条,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抚仙湖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让“抚仙湖水长清”的理念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理解、支持抚管监督员的工作并自觉参与到共同监督、共同管理工作中。

(文章来源环球游报5月11日A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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