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12-02 11:15:11|来源:环球游报
通讯员 陈林松
2018年11月26日上午7时58分,呈贡区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热心市民李先生报警:在洛龙村附近,一名工人捡到了一只白鹭,请我们去救助。
接报后,呈贡区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出警前往呈贡区洛龙村,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只白鹭,生命体征良好,符合野外放生的条件,民警小心翼翼的将白鹭放在了事先准备好的笼子里,带到了呈贡区白龙潭湿地公园将其进行放生。
白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大气和水质状况的监测鸟,享有“环保鸟”的美誉。(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8年11月30日第1167期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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