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11-29 21:22:22|来源:环球游报
通讯员 毕旭东
近日,丘北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县城东湖花园售卖“菁鸡”,接到报警后,身穿便服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毕某一手提着一只“箐鸡”正在向围观的群众进行兜售,另一只手提着一只编织袋,毕某称编织袋里还装有一只“箐鸡”。民警将毕某及“箐鸡”带回单位调查。
经云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只“箐鸡”一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另一只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环颈雉。据毕某交代,15日上午,他到丘北县城赶集,发现一男子贩卖两只“箐鸡”,便产生倒卖“箐鸡”赚差价补贴家用的想法,于是与该男子讨价还价,最后以180元的价格成交。成交后,毕某将两只“箐鸡”拿到县城东湖花园售卖。没想被民警逮个正着。
目前,民警已对毕某立案侦查,白腹锦鸡和环颈雉已被放归自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8年11月30日第1167期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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