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10-18 21:23:36|来源:环球游报
通讯员 尤加飞
近日,马关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货证不符木材运输案,违法行为人被行政处罚。
2018年9月20日凌晨,马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文山州边防支队坡脚检查站执勤民警电话报称:“我们在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为云G68xx的货车运输木材,因驾驶员不能完全出示木材运输证,请你们森林公安前来调查处理。”
接到举报后,马关县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治安中队民警前往调查。经查,该车木料为文山市马塘镇新开田村委会的李某,为了种植三七搭建棚子,于9月18日在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某加工厂以1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车木料,雇请一辆车牌为云G68xx的红色东风汽车准备拉运到砚山县种植三七,运输到马关县坡脚镇边防检查站时,因只能出示6立方米的木材运输证,被坡脚边防检查站查获并报森林公安局。经鉴定:李某拉运的木材树种为杉原木,木材材积为32.1967立方米,存在货证不符运输木材为26.1967立方米。
马关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没收了李某货证不符运输的杉原木26.1967立方米。当接到森林公安局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李某是后悔莫及,没有想到因节省办证的钱,抱着侥幸心里超方量拉运木材而因小失大。(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8年10月19日第1161期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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