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12-04 16:13:44|来源:环球游报
通讯员 蒋丽彩 自剑梅
近日,隆阳区森林公安局警民携手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当天,隆阳区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永盛街道青堡路有一只猫头鹰在地上扑腾,无法飞行,请求森林公安救助。”接警后,隆阳区森林公安局丙麻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经查看发现猫头鹰左爪受伤,民警当即对猫头鹰的伤口进行了简单处理,为使猫头鹰接受更专业的治疗,民警将受伤猫头鹰移送至保山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一步救助。经工作人员鉴定,这只猫头鹰幼鸟为领角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8年11月30日第1167期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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