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5-17 00:07:42|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通讯员 马赛荣)近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组织玉溪市银保监分局、红塔区政府金融办、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及红塔区12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召开红塔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座谈会,分局副局长郑云勇、潘寿龙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玉溪市扫黑除恶重点行业乱象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对红塔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必须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网络借贷信息服务。二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并与资金存管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三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开展非法集资,不得擅自开展网络放贷业务。四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应当自觉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出现砍头息、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民警向参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负责人发放了相关材料,12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负责人分别在《网络借贷告知书》上签字。(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9年5月17日第1187期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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